请问受害者家属,对此调解方案有无意见?
我们同意。
今年2月,潘家湾镇三湾村村民刘某在河中溺亡。经公安机关调查鉴定,排除他杀可能,但死者家属拒绝火化遗体,要求赔偿30万元。
潘家湾司法所连同该镇维稳办、派出所迅速介入调解。一方面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一方面了解事发起因,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
调解员坚持以法服人,以情动人,经过法律劝导和情理说教,家属也逐渐接受刘某自杀的事实,最终与曾某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火化了遗体。至此,圆满解决了这场因意外死亡导致的赔偿纠纷。(通讯员 黄威)
来源:嘉鱼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