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从嘉鱼县法院传来喜讯,该院荣获全省先进法院称号。全省100多个基层法院中,有10个获评省级先进法院,其中咸宁市仅此一家。
据了解,该院曾连续七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政法委授予集体一等功一次,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一次,四次获评省级示范人民法庭,一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2015-2016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39件,审结、执行4317件,结案率93%,一线法官人均结案90件以上。审结率、执结率、社会满意率不断上升,案件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廉政信访率明显下降。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宽严相济、打击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审结刑事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开展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高文书上网质量。
同时,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党组织凝聚力,积极开展党员谈心活动,培养青年党员。实施人才兴院战略,以法院文化为主题内容,精心制作文化墙,悬挂横幅标语,加强文化建设。推行“繁简分流”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实施机关综合审判庭改造,应用电子签章系统。
来源:嘉鱼法院官微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