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企业不再“进门容易出门难”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徐科)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自今日(3月1日)起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企业不再“进门容易出门难”。

近年来,我市工商部门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大大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宽进”之后,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企业注册登记只需要两三天就能办好,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但在“宽进”的同时,市场主体要想退出市场却很麻烦,注销程序繁琐、耗时较长。

自3月1日起,在我市辖区内各级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即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实施注销登记改革后,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