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政局采取五项措施 积极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

为了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咸宁市民政局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

一是提前安排,部门联动。积极贯彻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工作精神,组织县(市、区)迅速完善工作预案,强化与宣传、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

二是排查隐患,整改到位。要求各县(市、区)政局要在清明节前提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对消防设施、交通通道、工作场所和服务设备等安全方面加强督导检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重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深入宣传,倡导文明祭祀。“低碳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利用媒体、宣传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乡镇、村的主要道口、山口和坟墓集中区设立禁火标志,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并积极引导群众以鲜花、心愿卡等祭扫形式代替焚烧香纸,把对逝者的缅怀从注重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上来,破除陈规陋俗,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气。

四是落实政策,惠群众。深入贯彻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精神,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引导经营性公墓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置公益性墓位,对特困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用。

五是严格值班值守。针对节日期间是百姓祭祀的高峰,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咸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