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秦俊俊)3月3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主持召开市政府2017年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
会议指出,
全民健康是全面小康关键环节,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而全民健身是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符合国家发展战略。
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健身的具体实施计划,要加快缩短与全国、全省的体育差距,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要结合城乡建设规划、社区农村建设规划等,结合城市特点,通过招商引资、运用PPP等模式,建设体育基础设施;
要经常性开展竞技体育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通过比赛培养体育人才、提高竞争力、盘活体育场馆;
要深化改革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把全民健身运动与体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引进大型体育企业、项目,继续举办有影响的大型赛事,形成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
会议指出,
城乡个人住宅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通过地方立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出台,对于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遏制个人住宅无序建设、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市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办法》的制定要符合相关依据和资料文件,做到科学规范,有法有据;要严格规范《办法》中审批程序,细化做好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个人住宅建设等过程中的土地使用,必要时做好评估论证环节,并责成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做好《办法》的宣传和落实。
会议指出,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群众法制素养和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要按照法制咸宁、平安咸宁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
要创新方式方法,抓住促发展、促和谐的关键,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要围绕公平正义,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要确保到2017年底,在全市全面推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供给充分、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服务范围全覆盖,服务资源趋于均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会议强调,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是政府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的职责所在,也体现了人民至上的原则,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要搞好基础工作,做好人员登记、物价核算调查和部门联动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保障对象利益,坚决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咸宁市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咸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咸宁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