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通城县成立河道采(洗)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决定从3月20日至3月29日,对全县所有采(洗)砂场点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此次行动,将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重点对非法盗采河砂、毁堤采砂、毁田采砂和威胁公路桥梁、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讯和其他跨河道建筑物安全及影响公共安全的采(洗)砂行为集中整治。对持有河道采(洗)砂或采矿许可证,但未按采(洗)砂许可要求,擅自变换采(洗)砂地点或超越许可范围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对未按照许可批准的开采方式、作业范围,超范围、超深度开采河砂等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整顿。同时,对于未按时、按规定缴纳规费的,依法予以追缴,对非法采(洗)砂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