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地处鄂南边陲,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典型的山区县、贫困县,也是一个革命老区,辖12个乡镇和1个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共有187个行政村,18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48万,其中农村人口约36万。目前已完成16个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呈现试点先行、统筹发展、稳步推进的良好势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成立通山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城镇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协调领导。二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印发了《通山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办发电〔2017〕7号),明确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行动指南。三是印发了《通山县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工作专班,规定了时间任务节点,制定了验收标准。
二、科学规划,稳步推进。一是编制了通山县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储备库,对全县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进行了科学安排。二是选择村集体经济好、干部综合素质高,班子战斗力强的村先行试点,高标准地完成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型典,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服务途径。一是依托村委会办公场所,建成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农村社区服务站。站内统一按照“一厅四室一校一点”标准设置。二是依托社区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多个服务窗口,将上级下放到村的审批事项统一纳入农村社区服务站,建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服务在家门的基层公共服务新模式。三是积极组织农村社区志愿者开展服务。依托党员、妇女、青年等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采取结对帮扶和邻里互助等形式,切实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山县民政局 吴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