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请不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不接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及其单位的宴请和礼品礼金。”这是清明节前夕崇阳县纪委监察局发送给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提醒短信之一。
为严防节日期间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或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或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企业、个人款物等“四风”问题的发生,崇阳县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从清明节假期的前三天起,通过移动手机短信平台接连发送廉洁过清明的提醒短信,及时向全县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
据悉,该县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并在崇阳县纪委监察局网站、“清风崇阳”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开设专栏,受理监督举报。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