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彭秀芬)4月13日,记者从市委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综合考评工作,特印发《关于进一步树立实干实事实绩导向切实加强和改进综合考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该通知对我市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目标体系、加强目标任务的跟踪管理、改进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提出了具体要求。更加突出实绩考核,增加客观权重,淡化主观权重,进一步强化了“比实干、比实事、比实绩”的导向。
★★在优化绩效管理目标体系上:要坚持“发展不够是咸宁最大的实际”的问题导向,坚决克服“脱实就虚”倾向,聚焦经济发展,对核心指标、重要工作,按照“工程化、项目化、品牌化、可视化”的要求,建立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同时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逐步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并针对区域发展现状、部门职能和管理体制差异,实行分类考核。
★★在目标任务的跟踪管理上,强化检查督办、监测分析、监督问责,把领导班子的履职尽责管理融入目标任务的过程管理,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在考核评价方面,按照“考人”“考事”相结合、“多考合一、统分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核对核实核查为手段,深入开展以“事”为中心、以项目为核心的360度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考评体制机制,并根据工作实际优化调整综合考评得分构成。
★★在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上,强化综合考评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功能,完善综合考评等次评定、全面反馈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管理工作相结合,对综合考评“不达标”的单位加大通报、谈话反馈力度。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