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市工商局联合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市工商局会议室,启动咸宁市2017年消费者评保险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顾兴旺及咸宁日报社、咸宁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全市30家保险公司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市工商局副局长阮良冰主持会议。
会议公布了市消委会、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等4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咸宁市2017年消费者评保险活动方案》。为不断规范我市保险行业经营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咸宁智慧城市建设、服务咸宁绿色崛起。市消委会、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等4家单位以在咸宁市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为对象,采取座谈、查看资料、现场体验、走访客户、现场体验、社会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2017年“消费者评保险”活动。6月底,市消费者委员会将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记者等组成的评委会对保险公司进行集中评议。对消费者反映良好、综合评分前10名的保险公司,将认定为“咸宁市2016-2017年度消费者满意保险公司”。
市工商局副局长阮良冰在会议上要求,要认真组织活动,有序开展开展,保证评议活动公平公正,促进行业规范。评议结果书面报告市政府,并向被评保险公司的上级部门反馈。同时,强化对此次评议工作的监督,主动发现不规范行为,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将立案查处。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顾兴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保险公司的社会成效,指出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关于此次消费者评保险活动,顾兴旺同志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保险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是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消费维权工作履职创新的需要,是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开展评议活动。整体推进,评议活动的推荐阶段、宣传展示阶段、明察暗访阶段、微信投票阶段、评委评审阶段要强化落实,经得起检验。严格把关,评议标准不打折扣。公平公正,评议结果公正客观。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评议活动有效落实。评议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促进行业规范、为民解忧的民心工程,各单位领导要重视,全员参与确保评议活动评出绩效、评出形象、评出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