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4月2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谈锐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赵斌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洪斌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徐金美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侯欣芳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熊泽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汤兆光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余杰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谈锐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斌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熊魁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罗金怀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徐金美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欣芳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余杰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汤兆光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黄先志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三华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彭育园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根据彭育园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决定,接受彭育园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编辑 陈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