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重申“八个严禁” 坚决整治节日歪风

五一、端午将至,市纪委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整治节日不正之风,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要严格执行廉洁履职有关规定,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公款旅游,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继续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的管控;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和地方土特产;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要从严监督执纪,严肃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两节”期间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手段,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问题严重部门和单位,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通讯员 蒋扬眉)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15-12388

来源: 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