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全面完成地名普查市级核查验收工作

根据全省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咸宁市地名普查办聘请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专家组成市级核查验收组,从今年3月8日开始,对我市六个县(市、区)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市级核查验收,截止4月28日,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核查组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办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等文件精神,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数据库、外业实地抽查的方式,对6个县(市、区)地名普查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核查验收等7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核。市地名普查办依据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市级核查报告,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今年3月23日,我市嘉鱼县以综合得分97.9分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成为湖北省第二家、咸宁市第一家通过省级验收的县级单位,为我市地名普查工作树立了新的标杆、做出模范榜样。目前,我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已提请省级验收,咸安区、赤壁市正启动“白加黑”、“5+2”工作模式,进一步查漏补缺,对组织管理、数据库、地名标志及成果图进行补充完善,力争5月份全面通过省级验收。(咸宁市地名普查办 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