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19年未过户 嘉鱼法院强制执行

19年前买房付清了房款,却未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办理过户手续,却难以履行,4月28日,嘉鱼法院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过户。

1998年3月,被告刘某及其丈夫匡某将位于潘家湾镇一门面出售给原告曾某,双方签订了出售协议,曾某付清全款后,对方将房屋钥匙及房产证、土地证交给了曾某。随后,刘某仅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去年,曾某想找匡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方才得知匡某已去世,而时隔多年,刘某也早已不在嘉鱼,下落不明。无奈之下,曾某起诉到法院,法官判决刘某将房屋过户给曾某。

因刘某下落不明,民事审判过程中,案件经过了多次长时间的对外公告,为尽快解决过户问题,执行法官决定想方设法找到刘某。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从知情人处得知刘某的联系电话。

经电话沟通,刘某认可法院判决,但表示自己在北京,不方便往返办理手续。

执行法官与刘某、曾某进一步协商,双方同意由法院强制执行,案件顺利执结。(通讯员 袁燕)

来源:嘉鱼网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