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刘思祺 张聪 通讯员 张恒)从警32年,他在交通事故调处岗位上一干就是24年。24年来,他累计追逃行程20多万公里,成功办结交通事故调处案件4200余起,被同事亲切的称为“马路神探”。他,就是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洪回德。
24日上午,当我们见到洪回德时,他正和同事一起对一辆事故三轮摩托车进行勘查。为这事儿,他已来现场三次了。
洪回德 :
“这个事故是一个重大事故,通过我们的现场勘查,事故的部分原因还在调查当中,有些情况我们进一步的核实。”
据洪回德介绍,这起事故造成了一死两重伤的惨剧。事故发生后,他们已经对事故现场和车辆进行了多次勘查,尽可能的消除每一个疑点,真实地还原事故经过,让案件得到公平的处理。
1985年,从省交通学校交通监理专业毕业的洪回德被分到了咸安公安分局,8年后,他又从分局政治处调到了交警大队事故调处股,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次调动,让他从此与交通事故调处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洪回德:
“从政治处分到事故处理这一块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适应我的专业的,从我的职业素养来说正是如鱼得水。”
此后的24年间,洪回德经历了多次岗位调整,但无论到哪,他干的都是事故调处。
在洪回德办公室的书柜里,整齐的摆放着三十多个笔记本,他告诉我们,这是他多年来积攒的“宝贝”。
洪回德:
“作为一个公安民警,面对的工作千头万绪,做了工作以后,有些什么心得,特别是遇到一些特别的情况要把它记下来,对以后的工作有个总结提高。”
一本本笔记,一段段文字,记录了洪回德在交通事故调处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据统计,24年来,洪回德累计办案追逃行程20多万公里,办结交通事故调处案件4200余起,其中圆满调解重大交通事故案件1100余起,赢得了同事的一致好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温泉中队 副中队长 严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交管股 指导员 陈磊: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机动车数量激增,交通事故发生率攀升,为确保承办的每一起交通事故都能得到公正、稳妥的处理。洪回德为自己制定了一个做人原则:拿人手软,吃人嘴软,法律就是一架公平秤,必须要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无愧于警徽。
从事交通事故调处工作以来,洪回德始终坚守在一线,哪里有警情、他就赶到哪里!没有白天黑夜、没有周末假日,案子不完,人不停歇。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4年的坚守,洪回德专业、公平、理性的执法态度,让经手的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同时,他也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荆楚十大爱民警察、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优秀交通民警、咸宁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不久前,他又被公安部评为了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采访中,洪回德告诉我们,荣誉只能代表过去,只要还在这个岗位上,他就要用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工作干好,让群众满意。
洪回德
“我就是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在普通的岗位上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党和人民给予了我最高的荣誉,作为我本人来说这是一个鼓励,同时也是一个鞭策。一如既往的把荣誉保持下去,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这是我的本分。”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