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秦俊俊)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中考于6月20日至22日举行。我市几万名学子日夜苦读,就为了迎接这场“大考”,为保证考试工作平稳进行,各职能部门的“任务”来了!
承担全市高考、中考组织实施,担负工作主责。
开展高(中)考考纪考风、安全知识和考试常识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高考新闻,加强正面引导,避免恶意炒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协助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负责检查试卷保密室的安全设施、制度措施。
治理考点及有考生的居民区周边环境,确保无噪音、无干扰,保证考生正常休息;高考期间,通知考点和考生住宿地附近施工工地停工;不准在考点周围摆摊设点。
确保交通运力充足,保证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交通便利、顺畅和安全。
向考点派出医疗人员,组建临时医疗室;检查考点、考生住宿地食宿卫生安全;考试期间,对考生突发病例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严防重大疫情、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负责考点考场、考生集中住宿地等场所及设施隐患排查,确保考试安全和试卷运送、保管的安全工作;负责接送试卷和考生车辆的畅通安全,考点周边环境、出入通道的畅通安全;疏散考点周围人群,确保考点周围无考生家长和其他人员聚集;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理与高考、中考有关的违法行为,对互联网进行监控管理。
保证高(中)考期间各考点和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电力供应正常。
防范和打击利用手机、隐形耳机、橡皮擦等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的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各自职能做好高(中)考协调工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化责任,优化服务,确保今年高考、中考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