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郭晓丹)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规范行政管理行为,避免出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市规划局近日颁布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中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规划部门应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规划管理日常工作全过程中,从地质条件、环境安全、地形条件、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资源、洪水区、消防安全、管线安全八个方面加强核查,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下达、规划方案技术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五个环节严格管控。
《通知》还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坚持现场踏勘,“一线”工作法;加强资料审查,“留痕”管理;加强规划技术审查;主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同时,规划部门要求对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实施的行为,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引起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工作无小事,《通知》的出台,是规划部门针对当前规划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大胆摸索创新,切合工作实际,形成接地气、管用的长效机制。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