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租、水电费一百多万? 咸安区法院:强制执行清退

  近日,咸安区法院针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依法强制执行,快速将被占用的门面房腾空移交商场收回,维护了商场的合法权益。

 

△强制撬门

    2014年,蒋某与中商百货咸宁分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水电、天然气等费用。但蒋某却拖欠租金、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经中商百货咸宁分公司多次催讨,蒋某均未给付。为此,中商百货咸宁分公司将蒋某诉至咸安区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蒋某欠付中商百货咸宁分公司租金、水电、天然气等费用共计113万余元分期付清,同时双方的租赁合同终止,并由蒋某腾退租赁场地。但蒋某一直未履行,咸安区法院依法向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进行公告,责令蒋某在2017年5月24日前腾退位于温泉中商百货六楼的租赁场所。

    5月25日,由于蒋某未按期腾退,咸安区法院执行局裁决庭干警迅速出动,当场宣读完公告后启动迁租程序,将门强制撬开,对蒋某的租赁场所进行清退。

 

  蒋某租赁的场所在该楼层占地最广,需要清退的物品非常多,且由于关闭了许久,气味十分难闻。执行干警在申请人中商百货咸宁分公司的协助下,顶着难闻的气味迅速而有序的将房屋腾空,并将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

△腾退物品并清点登记

    下一步法院将对蒋某名下迁租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以偿还中商百货咸宁分公司的租金。

 

来源: 咸安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