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樊瑞)记者从市农业部门了解到,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今天(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农药使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是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焦点,新修订版《农药管理条例》在原版基础上做了大幅调整,共八章、六十六条。
据悉,新《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堪称史上最严,条例明确规定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的,将予以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5年内不再受理其登记申请;无证生产经营以及被吊销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并首次明确农药使用者的义务,补齐经营使用监管难的短板,从生产源头严控农产品质量。
市农业部门表示,新《条例》的贯彻实施, 需要大家群策群力,将不定期对企业负责人、农药登记人员、农药管理系统人员进行培训。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农民家喻户晓,使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正规经营,使用者科学合理使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管理,给人民和社会一个绿色的农药、绿色的农产品、绿色的生态。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