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刘思祺)近年来,我市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酿成了不少惨剧。从6月10日开始,市交警支队将对违法上路行驶的超标两轮电动车,无牌无证三轮四轮车依法查扣。
对于符合国家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生产产品目录的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车主,请按照规定及时取得机动车牌照、机动车驾驶证和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后上道路行驶。
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目录超标的两轮电动车、无牌无证的三、 四轮电动车从即日起,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律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给予贰仟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所查扣的违法上路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法的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