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农民有保障:企业不得停收拒收农民粮食

9月18日,湖北省政府召开2016年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今年最低收购价政策,安排部署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据了解,湖北将从9月23日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

中晚稻是湖北主要粮食品种,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量的60%,收购量占总收购量的近70%,是种粮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湖北中晚稻已收割上市,在大灾之年、粮价低迷、收购仓容短缺等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如何把农民手中粮食收上来,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任务重、责任大。

会议强调,要把中晚稻收购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尽量多收,让农民卖“舒心粮”,增强农民灾后恢复重建的信心。并且中晚稻收购是提振粮食市场的重要手段,要站在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切实把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好,让广大农民享受国家政策的实惠。

根据会议要求,省粮食局、省农业厅、省物价局、中储粮湖北分公司、省农发行等部门,要利用粮食收购联席会议这一平台,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对各地托市收购工作的指导,收购期间要组织工作专班,分赴各地及时解决中晚稻收购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中晚稻收购价格的监测,及时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各级公安、工商、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积极维护好收购现场秩序,保证道路交通畅通,打击和查处扰乱粮食市场行为,加强对粮食流通工作的监管和服务。

据了解,今年国家公布的2016年中晚籼稻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3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记者 徐芳 胡文勇 通讯员 卫掌帅)

来源:荆楚网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