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丨咸安法院集中发放300多万 73名原告喜领款

   “本来大家还担心开发商赖账,会拖很久拿不到钱,没想到个把月时间就拿到了,为咸安区法院的执行力点个赞”。

    6月14日上午,咸安区法院立案庭二楼一派喜气洋洋的气氛,20多名申请人接到通知后集中到法院来领取标的款,刚刚办完领款手续的申请人刘毅高兴的竖起大拇指,为咸安区法院点赞。接下来的几天,还将有50多名申请人来领取标的款。

△执行干警讲解领款步骤

案由
  2006年,咸宁某校与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化名)签订了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书”,合同约定新成房地产公司出资还建职工宿舍住宅,用于安置老校区搬迁的职工,并约定了该公司为职工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该校职工退出了被拆房屋,新成房地产公司亦按约将建好的还建房屋交付给职工使用,但新成房地产公司未能按期办好房屋的产权证照。由于新成房地产公司一再拖延交付,该校73名职工遂将其诉至咸安区法院。

    咸安区法院审理,判决新成房地产公司限期交付职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支付每户逾期办证违约金5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由于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波三折,加上新成房地产公司不积极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非常担心遭遇执行难,拿不到钱。

    案件承办人叶辉急申请人所急,通过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最终成功在该公司的一个银行账户上扣划365万余元,仅花了两个月就执结了这么一个涉及73户申请人的案件。

△办理领款手续

    领款现场,申请人刘毅代表职工们向执行干警叶辉表达谢意:“执行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这次多亏了法院,才能还我们公平公正。”

   来源:咸安区人民法院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