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咸安区开展党员干部职工投资入股参与经营非煤矿山及部门履职尽责问题专项治理,截至目前,揪出问题线索24条。
据悉,此次治理对象包括全区各单位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及村(社区)“两委”成员等。治理内容涉及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等亲属或借他人名义投资入股参与经营非煤矿山,或参与非煤矿山挖掘开采、装载运输等;职能部门在非煤矿山行政职能监管工作中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不规范,在治超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严重失职渎职,在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中属地乡(镇、办)配合整合、关停、维稳工作不力。专项治理按自查自纠、清理核查、整改处理等三个阶段进行。
同时,该区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投资入股参与经营治理和部门履职尽责检查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严肃工作纪律,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赛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已掌握的问题线索正在进行调查核实,达到立案条件的迅速立案查处。”专项治理专班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继续摸底排查,深挖党员干部职工投资入股非煤矿山企业的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到位,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毛本波、蒋鹏)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