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亲情关系,做好社会援助,落实就业创业,这是我省引导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的“三帮”机制。
今天是“国际禁毒日”。昨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已建成集戒毒治疗、心理矫正、帮扶救助、就业指导于一体的中心戒毒社区325个。近3年,全省涉毒警情年均下降14%,涉毒治安、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3%。
今年端午节,咸宁市60多岁的宁某夫妇与女儿时隔4年后首次团聚。此前,身为律师的女儿小宁不能接受父母吸毒,与他们断绝了往来。在社区网格员多次上门沟通后,小宁最终同意和父母一起重新生活。
吸毒人员戒毒成功与否,与家庭配合程度密切相关。“过去,民警和社工对戒毒人员更多强调法治教育和定期尿检,对家庭关系问题的关注不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负责人说,“事实上,戒毒人员既需要家人的严格监督,也需要家人帮助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为帮扶戒毒人员修复家庭关系,省公安厅指导各地建立吸毒人员家庭关系修复操作指南,先后为吸毒人员及家庭提供亲情帮扶服务10万余人次。全省构建“社区+家庭”“社工+义工”帮扶小组5.8万个,组织4000余名心理咨询师、婚姻分析师等专业工作者参与戒毒康复,“滴灌式”帮助修复戒毒人员与亲人之间的情感裂痕。
2月,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街道44岁的吸毒人员唐某康复后回到社区,靠打零工养家。儿子读高中,妻子无固定职业,一家人过得捉襟见肘。因表现良好,3个月后,唐某被当地政府纳为低保对象。“长期吸毒者身心饱受摧残,如果没有适当的援助,很难适应社会,容易复吸。”宜昌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负责人说。
经省禁毒委统筹协调,各地组织公安、司法、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建立轮值援助办公室,对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同时,将因毒致贫、因毒病残家庭全部纳入“百千万关爱救助行动计划”,由省、市、县三级禁毒委结对帮扶,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014年以来,我省累计受理戒毒人员的各类咨询、申请8万人次,纳入低保11000人,临时救助9000人、大病救助1320人、法律援助1854人。
“戒毒期间,你学过哪些法律知识?”“是否接受过技能培训?”“你对目前的工作是否满意?”……
19日,一份《戒毒康复人员现场调研访谈提纲》在宜昌各社区网格分发,考核当地各职能部门对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的履职尽责情况。
戒毒人员要真正回归社会,自主生存才是硬道理。目前,全省普遍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免费就业培训安置点,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实现就业。各地综治部门将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各地人社部门联合农林部门扶持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种植、养殖生产,戒毒康复人员创业一律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许多戒毒康复人员的人生因此重现曙光。据统计,近两年我省已指导至少1万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提供环卫清洁、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4000余个,至少有1200名戒毒康复人员通过政府小额贷款创业。(记者 彭小萍 通讯员 杨保华 姚睿)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