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0日从市粮食局获悉, 我市从9月23日起在全市5个县市区(嘉鱼暂未启动)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8元。
我市共确定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储企业7家,分别是省储备粮咸宁储备库公司、市安泰储备粮公司、崇阳县田野储备粮公司、通城县银邑储备粮公司、通山县金穗储备粮公司、赤壁市丰谷储备粮公司和中央储备粮咸宁直属库,实际设置收购和储存库点9个,按国家规定的质价政策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中晚稻。
中晚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38元,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为2016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据悉,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截止2017年1月31日。(记者 原子 通讯员陈长望)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