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秦俊俊)昨天(22日)上午,市长丁小强主持召开市政府2016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审议通过《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关于深化市直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
会议明确,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从2016年9月1号起,将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永安办事处、浮山办事处、向阳湖镇、官埠桥镇、马桥镇和高新区及横沟桥镇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辖区设置为禁鞭区,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不得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场所、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对违规燃放、阻碍执法、打击举报人者,视情节轻重,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