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崇阳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凡被纳入失信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查看)及失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不得购买不动产、非经营必需车辆及高额保险理财产品;不得旅游、度假、在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社会公众可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进行监督,财产线索举报电话:18972858848(崇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崇阳县人民法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并根据执行款物实际到位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来源:崇阳县人民法院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