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夏晖)9月21日起,咸安区与全国同步施行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规定》对于尺寸超限以及重量超限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明确了处罚自由裁量权。其中,尺寸超限的,按照超限程度分别处200元以下、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重量超限的,明确了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的标准。
21日上午10时许,咸安区的交警和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在马桥治超站点开展工作,指引过往货车司机前往临时设立的法规咨询点领取新规定宣传资料,并在监测站点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称重测量,若发现违规现象,则依照新法规进行处理。
来自通山县的货车司机叶存山在检测站领取宣传资料时说:“对这种整治我们拍手称快,早就应该这样整治了,大家在统一的标准下进行营运,免得天天担心害怕,这是件大好事。”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