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气象工作列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

日前,咸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气象预测预报、防灾减灾等气象工作列入了《纲要》中。

《纲要》提出,要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等经济活动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积极应对城市内涝,加强雨洪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和综合预警系统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据悉,“十三五”期间是咸宁市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国家级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区极其重要时期,也是气象部门凝心聚力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推进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关键期。咸宁市气象部门将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生态廊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未来五年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和有力的规划保障。(通讯员 张艳 徐园园)

来源:中国气象局

(编辑 金崇 胡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