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容貌标准,维护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咸宁市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将于10月1日00时起,施行和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
在咸宁,很多人开车出行,
喜欢随便找个地方停车,
以为时间不长,
不会有什么事情。
但实际上,
乱停车不仅会给他人带来不便,
还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那么,怎样才是规范的停车方式呢?
以下为您整理出规范停车5大要点,
请广大司机朋友牢记在心!
1 机动车
应当停放在统一规划设置的规定地点(如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
2 临时停车泊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在道路上私划、损坏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3 停车方向
机动车驾驶人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应按道路顺行方向或指定方向停车。
4 非机动车、摩托车
应在统一批准设置的非机动车、摩托车停车点或者已划定的停车区域内,依次、有序地顺向停放整齐,车头朝向一致。
5 沿街单位
要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规定,杜绝车辆在责任区内乱停乱放
乱停乱放的处理办法
对违规停放或拒绝驶离的机动车、摩托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可以拖移至指定的地方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下这些整治路段(整段)严禁违法停车
下图蓝线代表的整治路段: 滨河西街、桂花路、茶花路、幸福路、咸宁大道、长安大道、银泉大道、文笔大道、谭惠路、麦笠山路、贺胜路、青龙路、马柏大道、银桂路、桂花北路、车站路、金桂路、咸宁北站广场等
下图红线代表的严管路段: 温泉路、淦河大道、滨河东街、咸宝路、永安大道、渔水路、怀德路等
本通告自2016年10月01日00时起施行
温馨提醒
若您在上述路段违法停车,
一经发现,
有关部门将按法律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与其贪图一时方便而担心受罚,
不如一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做到依法、规范停车,
共同维护美丽咸宁的良好市容环境和道路通行秩序!
来源:咸宁广电微信公众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