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阳光民政”,确保民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咸宁市民政局创新方式,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民政惠民资金监管工作,民政资金管理日趋规范。
一是编织“兜底笼子”救助贫困人口。年初,咸宁市民政局出台了《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兜底行动方案》,及时调整了201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扩大了大病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目前,全市享受大病救助的精准扶贫对象近2万人,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共14.7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2亿元。
二是编织“制度笼子”建立阳光体系。随着《咸宁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文件的出台,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困难群众“三周工作法”,实现了审批程序公开运作、审核阳光操作。目前,全市列出救助项目清单5项,规范审核审批程序7项,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标准化项目和社会救助审批前移标准化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三是编织“监督笼子”筑牢资金保障。为确保惠民资金管理规范、监管到位,市民政局建立了城乡低保评议公示长效监督机制,制定了社会救助自然减员月报表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审批抽查制度,筑牢资金保障网。同时,开展“人情保”“关系保”“错保”专项整治,对救助家庭“家底”每季度核查一次。目前,全市35所农村福利院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审计,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6603户,10886人。
四是配合市纪委做好大数据核查工作。今年2月份,全省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进行监督检查试点工作在通山县启动,民政部门涉及的监督检查项目有三个: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通山县根据试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各地都积极配合纪委开展此项工作,全市共提供数据源977651条。(咸宁市社会救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