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湖北将在“五证合一”改革基础上,全面实现“多证合一”登记模式。
此项改革比国务院规定时间提前2个月,是全国继吉林和河南之后第三个全面实施的省份。10月1日前,“多证合一”改革将在全国全面推行。
整合27项事项 企业有了唯一“身份证”
8月1日起,湖北全省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相关事项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
目前,“多证合一”改革共整合了27项证照,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新增了22项登记、备案事项。其中,外省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变更备案先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再推广全省。
实行“一站式”办理 3个工作日可拿新照
“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湖北全省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湖北省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王志军介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办理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经工商部门形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3个工作日内发照,发照之日就一并办理了列入整合的27项登记、备案事项,不再需要向相关部门另行提交登记、备案材料。”王志军说。
从8月1日起,新申请设立的企业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6月1日前已领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换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根据“多证合一”部门需要,提供存续企业基本信息。
湖北省工商局特别提醒: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换照手续;从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打破信息孤岛 进一步减少制度性成本
王志军介绍,“多证合一”改革对市场主体益处多多。
首先,大大减少了企业办证数量,降低了投资创业成本,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对鼓励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使用,打破了传统的“信息孤岛”,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全面掌握主管行业内的企业信息,有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同时,相关部门产生的监管信息也可以通过共享平台传输给各部门信息共享,有利于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在政府部门间共享交换,提高了市场主体身份识别的统一性、兼容性与唯一性。”他说,此举有助于增强交易透明度,加大失信成本,提高诚信收益,降低违约概率,夯实诚信体系建设基础,为实现“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碰壁”提供了基础支撑。(记者 张茜 通讯员 上官晓敏 向悬峰)
来源:湖北日报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