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我市将淘汰3087辆黄标车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文)今天(27日),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甲文,副市长吴刚出席会议。

胡甲文要求,要抓实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按时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要集中力量摸清黄标车具体分布情况, 做好沟通协调,扎实做好黄标车淘汰数据核准、车辆认定等各环节工作;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督导检查,坚决打赢黄标车淘汰治理这场攻坚战,全力打造我市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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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是排放物的排放标准达不到国1的汽油车或者是达不到国3的柴油车。这一类型的车,贴的环保标志是黄色的,而不是绿色的,为了好记,我们就称他们为黄标车。黄标车多为使用年限长,机械设备老化,质量安全较差的车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排放的尾气对空气造成污染,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环境。

按照省政府要求,2017年底前我市完成黄标车3087辆淘汰任务。其中:市直、咸安区1235辆;嘉鱼县250辆;赤壁市684辆;通城县242辆;崇阳县374辆;通山县302辆。

《咸宁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摘要

( 一)严格登记管理。

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台格标志的,要严格按照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要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    

( 二) 严格通行管理。

扩大限行区域,由市建成区扩大到县城区。开展集中治理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查处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辆,严格依法处理。    

( 三)严格营运管理。

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黄标车,严格控制垓发《道路运输证》。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且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合转籍、过户车辆),不予垓发《道路运输证》。    

( 四)严格检验管理。

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和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检测设备和机构资质超过有效期、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尾气检测不合格不得核发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