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诈骗人员11月前不自首将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9月23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其中明确提出,电信企业要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电话卡实名率达96%,年底前达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电信诈骗人员限期内不自首将被严惩

通告指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落实电话卡实名认证清理一证多卡

通知强调,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要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

通告同时提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月起用ATM向他人转账24小时后到账

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根据这份通告,自今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解读

被骗走的钱能追回来吗

——警银合作应对电信网络诈骗

据新华社电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论电信网络诈骗如何花样翻新,诈骗分子要想得手,“资金流”是关键一环。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公安部门和银行加强合作,已在预警、快速冻结、及时返还等三环节建立了联动机制,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受害人损失。

预警

大数据整合提高诈骗拦截率

工行、建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开始启用大数据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加强警银合作,整合公安部门、金融同业乃至一线员工提供的各类风险客户数据,建立风险黑名单库,一旦侦测到客户向电信诈骗黑名单账户汇款,可立即触发预警,自动实施拦截。

冻结

“黄金3分钟”切断犯罪团伙资金流

随着国家部署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银行与警方沟通日渐顺畅,特别是通过警银共同开发的查控系统,民警不用跑到银行即可完成冻结操作,由此抓住冻结涉案资金的“黄金3分钟”。

返还

被骗资金返还有望进一步提速

冻结的涉案资金难以及时返还,这一难题怎么破解?近日出台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应及时返还群众。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