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全市林业资源安全,巩固“绿满鄂南”行动战果,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全面深入开展“长江生态保护林业专项行动”。近日,赤壁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正在巡查时,接到湖北省鄂南收费站高速巡警报警称,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由南阳开往深圳的大客车上有大量野生动物。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司机赵某许、华某生驾驶的豫R9**88的客车在途经沪陕高速南阳南收费站附近的加油站等客时,有人将四个行李袋装上客车要求运往广州,在通过鄂南收费站时被高速巡警查获。民警对该车当场进行详细检查时发现,该车上装有疑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省级保护野生动物夜鹭、红头水鸡以及蛙类等野生保护动物。通过询问,客车司机仅能提供运输蛙类(驯养繁殖)的相关证明,但其它野生动物的运输尚未办理合法手续。
为尽快查明事实真相,省森林公安局连夜派出刑侦专家实地指导办案并会同赤壁市森林公安局专案组缜密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同时,派员火速将涉案动物送至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作检验鉴定,为案件定性及侦查工作做准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咸宁市森林公安局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