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民政局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认真落实民政兜底政策,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精准确定保障对象。从4月份开始,民政局组织5个专班按照“谁入户、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精准扶贫政策兜底入户核查工作,6月底全面完成入户核查任务,确保对象认定准确,救助措施精准。
全面落实保障标准。适当提高精准扶贫特困对象救助标准,消除绝对贫困;对一般贫困对象,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促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量化提高并严格落实农村低保、五保、城市低保标准。2017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200元/人/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820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500元/人/月,农村孤儿救助标准为675人/月。2017上半年社会救助和扶贫兜底资金共支出3839万元,有效地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取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大力促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探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现行救助途径,有效缓解城乡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
拓宽临时救助范围。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1000至5000元不等的“急难”救助和临时救助。对因家庭困难影响子女上学的家庭给予一次性1000至4000元不等的教育救助。对因重病、住房、年老体弱、重残、教育等支出型贫困家庭享受所有社会救助政策后依然贫困的,实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出台相关政策,实施精准救助。
建立救助服务体系。在乡镇政务服务窗口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窗口,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内容集中在各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办理,搭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的高效对接,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快速响应长效机制,构筑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效应,基本实现“零盲区、零重复”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通城县民政局 李江洪 吴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