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调查丨被“遮”住的安全:车辆擅自加装遮阳伞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云上咸宁报道(赤壁台 王万里)阳光灼人,暴雨袭人,在户外骑行是一件很辛苦的事。为了遮阳防暑、遮风挡雨,许多骑行者纷纷在电动车、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五颜六色的遮阳伞成为街头一道特殊的风景,但这种方式在行驶中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9月26日,记者在路口进行观察,10分钟内大概有近半电动车和摩托车加装了遮阳伞。在一些车棚、非机动车停车场内记者也看到,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摩托车比比皆是。

据了解,这些遮阳伞都是顾客自己要求安装的,使用者认为车辆装上遮阳伞之后比较方便,雨不大的时候还能遮雨,太阳高照时能遮阳,装一个也不贵。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随意就可以找到一连串的车载遮阳伞销售链接,售价低则五六十元,多则上百元。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两轮摩托车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这类遮阳伞装单从高度、宽度上就明显超出规定。

同时,《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加装遮阳伞,属于私自改动结构、构造

尽管这项规定是针对摩托车,但是对于电动车而言其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电动车、摩托车安装遮阳伞会破坏车的平衡度,容易导致重心偏离,发生牵扯碰撞事故,并会遮挡部分视线,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交管部门建议,行车安全要放在首位,遮阳和挡雨放在第二位,不要擅自安装遮阳伞,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