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20时至8月13日22时,咸宁市普降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强降雨导致我市城区部分路段积水,部分乡镇农田被淹,渠道堵塞,道路受损,房屋倒损。截止8月14日,全市139415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1811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553人,倒塌房屋24户,52间,直接经济损失53927.06万元。
灾情发生后,全市民政部门积极主动应对灾情,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力争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一是提前部署应对工作。8月10日,市民政局及时将省、市关于做好灾情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求各地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认真排查各类险情,切实强化人员转移和避险,特别是要落实好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重点群体的看护和转移工作,做好不漏一户一人,确保群众安全。同时,配齐配强救灾人员队伍,及时对库存救灾物资进行清点和补充,做好应急保障准备。
二是认真落实救助政策。咸安区委、区政府及时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54万元,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中学、马桥镇高赛小学设立了两个集中安置点,共集中安置受灾群众553人(宝塔中学203人,高赛小学350人),发放纯净水300箱,方便面400箱,救灾帐蓬10顶,棉被300床。
三是及时开展灾情核查。8月14日,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局领导赴灾区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的通知》,并由局领导带队分赴6县(市、区)重灾乡镇、村(社区)核查灾情。据统计,全市民政部门共派出42个工作专班深入重灾乡镇走村串户,开展查灾核灾,建好灾情台账,为下一步救助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依据。(咸宁市民政局 向红梅 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