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一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被中央纪委通报!

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严洲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袁义福侵吞国有、集体资金等问题。袁义福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工程合同、套取国家资金等手段,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76.83万元;通过收入不入账、发放节假日福利费等形式,伙同他人侵占集体资金48.8万元,同时还存在以开会为名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等问题。袁义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