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城县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对今年以来本地本单位公款购买和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着力发现和纠正开具普通酒发票或其他发票报销高档白酒、向下属单位或企业转嫁费用等玩规避、搞变通的行为。对上级交办、部门移送、信访反映、自查自纠发现的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线索,要认真组织核查处理。
据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财政、审计、国税、工商、食药监、物价、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坚持“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工作原则,适时采取实地检查公务接待情况、财务报销票据、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核实,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流于形式。
此外,为确保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察局还将严格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办理工作不力的单位,一律予以通报;对发现的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将严肃处理,问题较轻的,督促及时纠正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查处问责,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皮青松、胡卫刚)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