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发现该同志有关违纪问题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日前,通城县纪委对该县农业局拟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人选党风廉政意见进行如此回复。
为规范党风廉洁意见回复,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通城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将“带病”干部拒之门外。
据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收到相关部门函件后,迅速启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形成廉政情况征求意见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案管)室、信访室和纪检监察室对照征求意见函名单,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请常委、副书记、书记逐级审批,层层签字背书,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
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敢碰硬,严格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情况为基础,对存在违纪问题的对象,该取消资格的取消资格,该深入调查的深入调查,及时甄别“病树”、发现“歪树”。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廉政鉴定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据悉,今年1-7月,该县纪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80人次,否决13人次,坚持严格甄别,坚决将“带病”干部挡在门外,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皮青松、胡卫刚)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