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咸宁市召开第十三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宁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
《规划》在客观总结“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就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保障民生、托住底线;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务实、强化管理”的工作原则,为“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确立了明确的指导思想。
《规划》紧紧围绕“保障基本民生、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格局、完善优抚安置军休管理服务体系、规范专项事务管理服务、建立与省级有序衔接的民政大数据平台”六个方面展开,明确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要求,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的八大建设体系,即:综合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城乡社区建设、殡葬公共服务、优抚安置暨“双拥”服务、社会福利特殊服务、民政信息数据管理、民政文化建设。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如期实现各个预期目标,《规划》还明确了业务、资金、发展、体制、精神、组织六项保障措施。(咸宁市民政局规财科 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