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胡三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31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同志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汉桥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的决议;满意度测评了市政府对《关于市人大代表视察西凉湖、斧头湖保护情况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熊征宇等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关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就要认真谋划《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源头管控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促进全市禁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认真实施好招商引资“十七条”,创新产业链条、重资产招商、产业基金招商等方式,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绿色环保的龙头型、基地型、旗舰型产业项目。要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坚持改革创新,加速蓄积经济新动能,加快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会议强调:当前我市正处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要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进入和退出机制,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系统性、统筹性、可持续性和兜底性社会救助体系,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要科学编制各项规划,做到总规与详规的紧密衔接,实现富于特色的差异化发展,为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转型发展,建成“特色产业增长极”,发挥规划的控制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研究做好湖库保护与管理工作,为“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