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确保耕好“责任田” 破解乡镇纪委“零办案”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王能朗 张勇)乡镇纪委作为党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直接面对广大农村党员和基层群众。如何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中,发挥维护一方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催化器”作用?通山县的实践是:耕好“责任田”,增强监督力,推动乡镇纪委建设由弱到强、由虚到实,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找准“零办案”症结

党的十八大以前,乡镇纪委“零办案”的现象较为普遍。

大畈镇纪委书记华先本在分析原因时指出,党委安排的中心工作多、任务重,加上纪委自身位置也没摆正,屁股没有坐正,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是造成这一现象的症结所在。

“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平时的工作还得靠村干部抬庄,怎么好意思去处理他们。”身处城中镇的通羊镇纪委书记孔祥厚告诉记者,这些问题一直困绕着乡镇纪委书记,即使是上级交办或群众实名、集体上访要求处理的,他们一般也是尽量从轻处理,不敢理直气壮。

出现这样问题,根本的原因是监督责任缺失,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扎紧制度笼子

近年来,通山县积极探索抓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机制,出台《关于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办法》,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

针对全省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试点暴露出的问题,该县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意见(试行)》和《通山县村级权责清单30条》,从制度层面做文章,在领导体制上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在队伍建设上解决“谁来做”的问题。

在工作程序上,该县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开展学思践悟、“四个一”活动,着力解决乡镇纪委“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

今年年初,该县纪委投资30万元,对12个乡镇谈话室进行全面整修,不仅强化了阵地建设,还在内部监管上,制定出台《关于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尽责的实施办法》,从“明责、尽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推动乡镇纪委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让执纪硬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实,压力传导从上到下,逐级严硬起来。不仅乡镇纪委书记的排名在党委副职之后,地位日益“高”起来,而且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责,聚集主业,营造了执纪的良好氛围。

大路乡新桥冯村原村支书是部队转业军人,在当地有影响,是个能人。然而,在驻村工作队帮忙引进产业项目过程中,却利用手中职权干扰项目建设,并在扶贫项目和资金中有违纪行为。对于这样的当地能人,以前想查他是不可能的。该乡纪委书记徐永忠说,如今,他在充分掌握事实证据后,及时报请乡党委同意,依纪依规免去该支书的职务,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从乡政府选派一名副乡级干部担任该村支部书记。乡纪委的及时查处不仅得到了群众的拥护,而且还有力促进了该村产业项目建设,使引进的投资商按时建成闻名远近的果园。

统计显示,随着监督执纪责任的落实,通山县乡镇纪委立案数从2013年的22件,增加到2016年84件,增长281.82%;查处人数从22人增加到83人,增长277.27%。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