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罗世喜)9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原则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名单。其中,我市通城县、通山县被新增纳入名单,这是湖北省此次仅有的两个县被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根据国务院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后,各县在获得相关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此外,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各县要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