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利和养猪厂存在环保隐患被拆


8月24,通城县隽水镇利和村的利和养猪厂,因未设任何排污装置设备、将污水直接排至河道,导致水体严重污染。县政府及县环保局于当日将该养猪厂全面拆除。

通城县河长刘灯明在巡河过程中发现菖蒲港河上游水质遭受严重污染,经全面排查,发现位于隽水镇利和村5组的一家利和养猪厂成为首要污染源。该养猪厂占地面积达1千余平米,年出栏700头。自2003年建成以来,未配置健全的环保设施,污水未达国家排放标准直接进入菖蒲港河。菖蒲港河作为陆水河的源头,流经崇阳、赤壁等地,是咸宁的一条重要河道,该厂的行为对城市形象、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后果。对该厂亮黄牌仍不力,整改不到位、建厂手续不全、环保设施未配置,最终决定拆除该养猪厂。

县环保局、隽水政府、城管执法、水利、畜牧等部门联合监管拆除现场,两台挖掘机正在施工,十几分钟后,1千余平米的养猪厂夷为平地。。

当地环保局对养殖厂厂主进行思想梳理、帮忙搬迁;对业务方面进行指导、规范发展。在办厂手续齐全、环保设施跟进、排污达标的情况下,预计,2—3个月可重新建设。此外,对于河水污染问题,水利局积极行动挖通菖蒲港河下游淤泥堵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