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来咸督导民政重点工作

9月11日至13日,省民政厅巡视员闵建华一行4人对咸宁市、咸安区和赤壁市民政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组织工委书记何明贤陪同督导。

督导组先后查看了高桥农村福利院和蒲圻办事处福利院的“冬暖工程”、“平安工程”的建设情况;了解指导了官埠桥农村福利院公建民营运转情况;检查了新店镇乡镇民政机构配备情况和民政对象台账建立情况;督导了洪港村、白水村、老河村和大湾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和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情况;检查了望夫山村和花亭桥村社区建设情况在高桥镇洪港村一户倒房户老人家中,闵建华和老人亲切交谈,当发现楼顶上的电视锅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及时排除隐患。

在督导座谈会上,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市、县两级民政局的情况汇报,并就汇报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讨论和交流,督导组给予了指导和建议。闵建华对咸宁民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咸宁各项民政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思路清晰,措施好、效率高,重点工作有特色、中心工作有成效。就咸宁市民政系统如何推进下一步工作,闵建华指出要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政治意识。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将民政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来抓,要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作,切实关注民政服务对象安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出现问题要严肃处置;要抓好民政维稳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和民政服务机构的优势,按照鄂政办函〔2017〕52号文件的18条要求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二是增强落实意识。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按时间节点完成违规建设公墓的整顿工作;推进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倒房户年底之前搬进新家;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三是要增强机遇意识。民政部门要借助当前省委、省政府督办落实7号文件的东风,将鄂发〔2010〕7号和鄂农综改办〔2017〕3号文件政策精神落实到位,确保基层民政力量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标准到位,改变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现状。咸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肖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