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崇阳县纪委以“三强化”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假日。
强化纪律要求。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守“六大纪律”,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借考察、培训等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继续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的管控;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强化主体责任。节日期间,要求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问责条例》,做到有计划、有图片、有记录。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各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就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立规矩、明红线,早打招呼、早提醒,确保党员干部人人知晓规定、个个遵守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强化监督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及微信举报平台,加强节日期间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即日起至10月中旬,县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调取监控等方式,并联合公安、税务、财政等部门,重点对节日期间违反上述“十个严禁”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严肃进行处理,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顶风违纪的部门和单位,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崇阳县纪委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