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评论员 唐德君)9月19日,咸宁广电微信公众号上推出了一则记者调查《交通事故后车子被开走 还收“施救费”,合理吗?》,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咸宁广电微信截图 市民王先生
原来,9月12日市民王先生的小车被电动车追尾,一个身穿交警制装的人将他的车子开走。当天下午,处理完交通事故后,交警队指定的施救公司却要收施救费200元。王先生认为“自己的车没有什么损伤,能够正常开动,又是他们开去的,凭什么要收200元施救费”,而交警却说“我们都是委托施救公司来施救的,施救的就要施救费”,施救工作人员则称“车子是交警队要他们开走的,只要是开了车,就要收费”……显然,矛盾三方争论的焦点就是这200元施救费是否合理、该不该收?
咸宁广电微信截图 王先生被施救的车
“施救费”由来已久,也饱受诟病。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施救费是对出险车辆进行施救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具体包括拖车费、吊车费、抢救打捞费。而王先生的车"没有什么损伤,能够正常开动”,施救公司没有采用任何施救措施和手段,直接就将王先生的车开走,并且还是“一个身穿交警制装的人将他的车子开走”,如此子虚乌有的施救,这般漫天凭空的收费,无异于光天化日之下明火执仗、持刀抢劫,这笔“施救费”收得怎一个“乱”字了得。及至交警部门和施救公司的说辞,竟是异口同声的如出一辙,丝毫没一点乱执法、乱收费的心虚和胆怯,全程整场洋溢着一股理直气壮的蛮横和霸气。如此情况下,绝大多数车主都抱着“折财消灾”的心态,即使不明就里糊里糊涂交个施救费,别怕还外加个停车费,也心甘情愿,只要早点开车走人就行。这样就在无形中无限迎合和更加助长了明目张胆乱收施救费之风愈演愈烈、肆无忌惮。难得王先生较真地向物价部门投诉,公众也拭目以待,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揭开“施救费”的迷惘面纱,以客观、公正的核查结果,还这笔“施救费”是否合理的本来面目。
咸宁广电微信截图
“施救费”乱象根源在行业垄断和部门利益,需要下铁拳、挥利剑来破除治理,还要严格强调日常监管,更要依法依规彻查严处,否则就会让这种收费乱象变本加厉、有恃无恐。所以,纪检监察、政法公安、物价等有关方面不仅要问责相关责任人,还要以此为线索,彻查是否还存在其它乱收费的行为。同时,也要理顺相关的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交通执法、道路施救工作人员要在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出示经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细则,让车主清楚、明白,从而决定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费用。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漫天要价乱收费的可能,而从根本上遏制各种不合理乱收费现象。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