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朱微兮 邓超)19日,咸宁台党风政风热线记者报道了市民王先生在遭遇追尾事故后,咸宁军超道路清障服务有限公司职员将未受损车辆擅自开走,强行收取200元“施救费”一事,引起网民激愤,许多网民在“咸宁广电”微信下留言,讲述自己与该停车场“不得不说的故事”。1526个网民参加投票,其中96%的网民认为“不合理”,认为合理的占3%。
▲“咸宁广电”微信截图
与此事相关联的市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存在网民质疑的其为该停车场 “撑腰”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连夜 “开药方”
“不在200元多少,在于市民利益事大!不能让市民对法治城市失去信心!”。市交警支队主要领导看了报道后,要求严查、彻查,给当事人一个说法。20日晚11点,支队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开展专项调查,并主动回应网民的质疑问题。
交警与军超公司是何关系?
市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部门可以暂扣事故车辆。我市事故车辆的施救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由有合法资质的社会化清障公司负责。目前,温泉城区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施救主要由“军超公司”承担,其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核定价格收取,与交警部门没有关系。”
交警在事故处理和施救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此事造成的市民误解,提示了我们有责任加强宣传,让市民知道交通事故处理及事故施救过程中什么钱该交,什么钱不该交,交多少,怎么交,往哪交,维护市民利益。
清障公司职员为何着警服?
在记者拍摄的视频中,“军超公司”职员着装与某些警察制服高度相似,一名职员的衣服上竟印着“警察”字样。
▲视频截图
21日,交警支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来到了军超公司。浮山派出所教导员陈广忠在仔细查看服装后告诉记者:“这非真警服,是高仿,用保安服装改装的,贴了警察的肩章、臂章等标志,但这是肯定违法违规的!”
该公司假警服已被当场收缴。陈教导员表示,如果他们着真警服,就要依法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支队与派出所一起对该公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和训戒。
200元施救费到底该不该收?
“不该收。确实需要施救的只能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费。没有施救的不能收费。下一步咸宁交警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我市施救行为与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让社会监督。
据了解,由于目前温泉城区仅有一家清障公司,需要清障时,交警没有选择余地,今后要多联系几家有合法资质的公司参与。要发展市场主体,打破独家经营,改善服务,这样交警才不会因此背黑锅。
200元“施救费”已退还!
21号下午,军超公司负责人向王先生退还了100元(此前按照物价部门处置意见已退100元)并道歉。
(编辑 金崇)